★高師大附中傳染病防治通報機制
為防範流感、新冠、水痘、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傳染病於校園傳播,學生若有上呼吸道症狀、發燒、嘔吐及腹瀉時,請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 」,並盡速就醫。若有診斷感冒、流感、新冠、水痘、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等傳染病時,請即時填寫表單通報健康中心。
傳染病防治通報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kz7gDzHHKyohfV2H6
★各項傳染病診斷後防疫措施
1. 若診斷為腸病毒,以發病日起算,請假在家休息 7天。
2. 若診斷為流感、新冠、感冒,應持續休養至未用退燒藥下退燒至少 24小時後,才能返回上課。
3. 若診斷為腸胃炎 (病毒性腸胃炎、諾羅病毒或有嘔吐、腹瀉等腸胃道症狀 ),請在家休養至症狀解除至少 48小時後再恢復上學。
4. 若診斷為水痘,請在家休養至水泡乾燥結痂脫落(經醫師確立無傳染之虞)後再恢復上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