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高中欲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Post author:ashs510Post published:12/27/2021Post category:未分類如欲申請110-2學期與本校合作者,請於111年1月7日(星期五)前,由本校教務處實研組檢具合作計畫函報國教署申請。合作計畫正本(併附光碟)1份函報國教署,以副本函送國教署委辦學校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協助彙整;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0165371a00_attch1下載0165371a00下載 Post Views: 66相關內容Google for Education × 親子天下「AI時代教師數位教學應用現況大調查」11/24/2025高雄市 111 年度特教學生輔導所牽涉之教師法與刑法、申訴行政程序與特教資源運用線上研習實施計畫11/03/202203/2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