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 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10/13/2021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適用 Post Views: 81相關內容112學年度下學期晚自習教室於113年2月19日星期一16:20開放02/15/2024檢送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成為教職路上的自己:自我效能、關係修復與專業支持》代理教師1日工作坊實施計畫10/28/2025114年度健康體位、環境保護、性教育(含愛滋防治)、菸害防治海報比賽得獎名單05/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