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 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10/13/2021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適用 Post Views: 77相關內容「2022空品知識、行動與創意競賽」活動05/02/2022《波哥雷里奇》鋼琴獨奏會11/22/2022「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11年12月21日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20701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人事行政總處彙整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問答集如附件03/2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