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 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10/13/2021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適用 Post Views: 121相關內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 疫管理指引(0413修正)04/19/2023有關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並委由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福利方案,並增加超值失能險08/21/2025「2022崑大盃全國高中職跨校虛擬投資競賽」09/2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