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1年7月1日起校園暑假活動原則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06/28/2022Post category:學務處公告一、依據111年6月27日市府防疫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二、各類暑期課程及活動(如課業輔導、營隊、社團、訓練等),經家長同意參加,得採實體方式舉辦,並應加強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三、校外教學活動:國小以市內辦理為原則,國高中經學校、學生及家長共同決議後,得辦理跨縣市活動。四、師生於居家照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入境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入校園。五、學生於確診前2日曾到校上課或參與活動,該班學生及教師暫停實體課程3天,改採線上遠距教學或延期、停止辦理。敬請依據相關原則辦理 Post Views: 135相關內容「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 法」及「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修正草案06/20/2024重要衛生組115年度健康促進創意競賽-健康新視界海報設計與電繪比賽得獎名單05/19/2026「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急困學生三○二專戶管理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13年10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4878A號令廢止11/1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