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2/14/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1129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126相關內容2023 ASEP 台日合作專題發表競賽代表甄選09/20/2023113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實施計畫(含申請表)05/03/2024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2024全國古蹟日活動」08/2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