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2/14/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1129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88相關內容2024年觀光及國際禮儀專業認證冬季大會考09/04/2024轉知衛生福利部114年度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及表揚相關資料09/18/2024轉知聯合大學114學年度原住民學士學位學程專班單獨招生訊息12/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