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2/14/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1129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133相關內容心理健康知識PK賽競賽,鼓勵國中、高中部學生踴躍參加10/14/2022轉知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舉辦「TOYOTA服務人才校園儲備計畫」12/20/2021青年職涯發展中心113年2月活動DM01/2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