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實施計畫聯絡窗口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04/26/2024Post category:未分類主旨:本局修正113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實施計畫聯絡窗口,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本局113年4月9日高市教社字第11332628900號函諒達。二、本案相關申請方式詳參前函,另申請期間如有相關疑義,聯絡窗口如下:(一)勝利國小:李老師,電話:07-5522541分機722,電子信箱:tom0972313983@gmail.com。(二)本局:林老師,電話:07-7995678分機3088,電子信箱:chiuhuan0617@gmail.com。 Post Views: 132相關內容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負重前行~行政職教師之溝通增能」實體團體高雄場04/01/2022公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之減量方法」及 「免確證減量方法」02/01/2024函轉新竹市政府「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料1份10/1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