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實施計畫聯絡窗口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04/26/2024Post category:未分類主旨:本局修正113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實施計畫聯絡窗口,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本局113年4月9日高市教社字第11332628900號函諒達。二、本案相關申請方式詳參前函,另申請期間如有相關疑義,聯絡窗口如下:(一)勝利國小:李老師,電話:07-5522541分機722,電子信箱:tom0972313983@gmail.com。(二)本局:林老師,電話:07-7995678分機3088,電子信箱:chiuhuan0617@gmail.com。 Post Views: 79相關內容🎓113學年度畢業典禮邀請卡比賽實施辦法03/17/2025113年1月5日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6條條文,修正重點摘錄如下02/05/202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少年諮詢會之青少年代表報名遴選簡章12/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