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實施計畫聯絡窗口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04/26/2024Post category:未分類主旨:本局修正113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實施計畫聯絡窗口,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本局113年4月9日高市教社字第11332628900號函諒達。二、本案相關申請方式詳參前函,另申請期間如有相關疑義,聯絡窗口如下:(一)勝利國小:李老師,電話:07-5522541分機722,電子信箱:tom0972313983@gmail.com。(二)本局:林老師,電話:07-7995678分機3088,電子信箱:chiuhuan0617@gmail.com。 Post Views: 96相關內容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第十二期中學人才培育計畫」03/07/2022「關懷本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補助辦法」01/06/2023111學年度第一學期【高中部】選社說明09/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