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並自114年9月10日生效。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09/24/2025Post category:未分類1140919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含附表二三下載 Post Views: 414相關內容轉知高雄市政府111年春節期間(2月1日至2月14日)「愛河灣暨衛武營景點」周邊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及範圍公告02/09/2022111校內語文競賽題目公告(高中組)11/30/2022轉知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舉辦「TOYOTA服務人才校園儲備計畫」12/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