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國小低(一、二)年級改為用完餐再放學,放學時間為12:30。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08/08/2023Post category:1. 頭條消息 / 學務處公告 / 學生事務 / 家長事務配合高雄市教育局政策,本校自112學年度起實施國小低(一、二)年級用完餐再放學,放學時間為12:30。開學日112年8月30日,除小一迎新活動未用餐外,其餘二至六年級皆用完餐12:30放學。 Post Views: 161相關內容轉知桃園市政府辦理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超藝 力」相關活動訊息10/22/2021「全國學生攝影故事競賽」徵件辦法及海報05/15/2023《2024冬季全國高校生死鬥傳說對決》11/0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