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 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10/13/2021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適用 Post Views: 62相關內容高二數理雙語實驗班轉入申請結果公告07/20/2023「第一次港澳研究工作坊─臺北看香港:文與史.今與昔」活動資訊11/09/2021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業將四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並請同仁多加利用04/2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