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2/14/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1129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131相關內容「112年金融知識線上競賽活動辦法」09/19/2023「2022全國高中職新銳設計師競賽」03/16/2022高雄市政府有關111年春節期間(2月1日至2月14日)「愛河灣暨衛武營景點」周邊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及範圍公告01/2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