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3年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被推薦者之相關資料請於113年4月8日(星期一)前送人事室彙辦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04/02/2024Post category:未分類被推薦者應符合「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推薦標準,需寄送之相關資料如下,請掃描為PDF檔並燒錄光碟或隨身碟提供:1、送件資料檢核表。2、核章後之推薦表正本。3、具體優良事蹟佐證資料(至多不超過30頁)。4、教師證、聘書、服務年資證明等相關資料。5、經公開方式推薦確認單。 Post Views: 98相關內容「慶聯港都與 愛同行 歡喜看好戲」線上兒童劇活動11/04/2021高師大附中110-2學年度美術系列比賽辦法-攝影比賽得獎名單04/06/2022四技科大申請入學 請於4/11(一)10:00至4/21(四)21:00止 完成檢視第一~四學期學習歷程並模擬練習備審資料上傳04/1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