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實施計畫聯絡窗口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04/26/2024Post category:未分類主旨:本局修正113年度藝文團體校園展演實施計畫聯絡窗口,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本局113年4月9日高市教社字第11332628900號函諒達。二、本案相關申請方式詳參前函,另申請期間如有相關疑義,聯絡窗口如下:(一)勝利國小:李老師,電話:07-5522541分機722,電子信箱:tom0972313983@gmail.com。(二)本局:林老師,電話:07-7995678分機3088,電子信箱:chiuhuan0617@gmail.com。 Post Views: 129相關內容配合銓敘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宣導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有關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納保規定已於112年9月30日屆期,因涉及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未來退保後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權益,爰轉知銓敘部及衛生福利部相關函文10/26/2023轉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11學年度特殊選才管道」辦理「線上招生說明會」10/26/2021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癌友家庭親子營」活動海報及報名簡章06/2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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