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0/15/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1140918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下載 Post Views: 422相關內容高雄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如附件06/03/2024國立屏東大學辦理「國民小學教師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招生簡章10/21/2024有關「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數位化影音版已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08/2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