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0/28/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行政院函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下載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下載 Post Views: 336相關內容國立雲林科技大學113年「相遇雲科遇見愛」單身聯誼活動06/18/2024本校112年度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05/22/2023國立屏東大學辦理「國民小學教師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招生簡章10/2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