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0/28/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行政院函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下載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下載 Post Views: 74相關內容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3次第2招教師甄選(化學科代理教師)錄取人員名單07/31/2023致理學校財團法人致理科技大學「致理科技大學111年度全國自主學習競賽」04/21/2022113年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家長宣講影片08/2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