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已有規劃及興建中社會住宅,同仁在該等地區就業且有居住需求者,俟社會住宅完工後,得依該中心114年10月13日住都字第1140030962號函檢附應備文件申請社會住宅,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原函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1/11/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函下載 Post Views: 71相關內容112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02/13/2023轉知客家委員會112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全國認證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9日受理報名04/28/2023【公布】111學年度班輔員錄取名單08/1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