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已有規劃及興建中社會住宅,同仁在該等地區就業且有居住需求者,俟社會住宅完工後,得依該中心114年10月13日住都字第1140030962號函檢附應備文件申請社會住宅,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原函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1/11/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函下載 Post Views: 375相關內容國家防災地震避難演練09/13/2021114學年度多元選修及自主學習選課作業06/24/2025中國醫藥大學藥用化妝品學系「第17屆學生畢業成果展~瓶妝信」活動訊息04/2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