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已有規劃及興建中社會住宅,同仁在該等地區就業且有居住需求者,俟社會住宅完工後,得依該中心114年10月13日住都字第1140030962號函檢附應備文件申請社會住宅,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原函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1/11/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函下載 Post Views: 336相關內容國立嘉義大學辦理114年「療起嘉大,癒起手作」單身聯誼活動07/21/2025內政部為提升社會大眾及政府行政人員對於合作社之認識,111年度製作合作社動畫宣導短片及數位教材04/01/2023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人員名單01/2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