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01/10/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下載 Post Views: 149相關內容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 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10/13/2021行政院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並自111年9月8日生效09/15/2022【重要通知】確認110學年度學習歷程收訖明細通知10/17/2022